企业上市要经历哪几个阶段,企业上市要经历哪些阶段?企业上市要经历六个阶段,包括成立股份公司阶段、上市前辅导阶段、股票发行筹备阶段、申报和审议阶段、促销和发行阶段、股票上市及后续阶段。
企业上市流程六大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股份公司
(一)改制阶段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公司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的规定:拟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设立时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业务。若设立聘请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上述业务的,应在股份公司运行满三年后才能提出发行申请,在申请发行股票前须另聘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复核并出具专业报告。
(2)确定方案
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由企业根据提纲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通过审慎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确定改制方案。审慎调查是为了保证向投资者提供的招股资料全面、真实完整而设计的,也是制作申报材料的基础,需要发行人全力配合。
(3)分工协调会
中介机构经过审慎调查阶段对公司了解,发行人与券商将召集所有中介机构参加的分工协调会。协调会由券商主持,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结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盈利预测等事项进行讨论。协调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4)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根据协调会确定的工作进程,确定各中介机构工作的时间表,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时间表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初步方案进一步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
(5)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
国有企业相关投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国有股权的处置方案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
(6)准备文件
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在30日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第二阶段:上市前辅导
1、聘请券商(主承销资格)
2、辅导期≧1年,有效期3年
3、上市方案与可研报告(董事会)
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
(1)申报材料制作
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
(2)申报材料上报
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江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第三阶段:股票发行筹备
1、确定发行结构
2、发行目的
3、发行规模
4、分销架构
5、投资者兴趣
6、估值
7、草拟招股书
8、准备法律和会计文件
第四阶段:申报和审议
1、申报材料制作
2、开始审议程序
3、估值/定位
4、准备对监管部门的意见提出回应
5、刊登招股书
第五阶段:促销和发行
1、审核通过后决定发行
2、推出研究报告
3、准备分析员说明会和路演
4、向研究分析员作公司和发行的介绍
5、询价、促销
6、确定规模和定价范围
第六阶段:股票上市及后续
1、定价
2、股份配置
3、交易和稳定股价
4、发行结束
5、研究报道
6、后市支持
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1)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
(2)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3)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企业ipo与并购重组实务研修班
时间与地点:4800元/人
2018年3月22-25日、5月19-22日、6月23-26日、8月9-12日、10月19-22日、12月13-16日(学院内)
注:费用均不含食宿,报到时直接缴纳现金或刷卡,具体请咨询。
一、目标学员
·拟上市企业CEO、CFO、董事会秘书等高管;
·IPO运作项目经理、财务经理;
·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从业人员;
·高校从事财务管理、投资专业授课与研究的专业教师
二、主要内容:具体培训简章及详细安排请咨询负责人李明吉老师
(一)资本市场介绍
·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介绍
·IPO注册制改革的现状以及对企业上市的影响和分析
·新三板企业系统性风险与应对策略
·境外资本市场介绍(包括上市方式、地点和优劣势比较分析)
(二)IPO宏观环境分析
·最新监管政策解读与风险点识别
·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际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及对我国影响
(三)企业上市项目准备与改制重组
·IPO项目准备与管理
·IPO尽职调查实务
·企业改制重组的主要工作及上市辅导
·企业并购重组交易方案设计
·并购重组的典型案例分析
·IPO估值模型
(四)企业上市中的法律事项
·股权融资的相关法律问题
·IPO上市的监管侧重及法律法规
(五)企业上市财务会计与审计
·IPO中涉及的企业会计准则重点与难点问题
·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内部控制评价
·IPO审计的特殊考虑
(六)企业上市中的涉税事项
·股权交易涉及的主要税务问题
·企业吸收合并涉及的主要税务事项
·如何降低上市的税务成本和风险
·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税务机构谈判、补税)
由财政部、证监会IPO及并购重组相关政策制定专家,IPO及并购重组实务界资深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及高校从事IPO教学及研究的理论专家。
三、结业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