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以来,我国民族民问文化保护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文化部也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一些省市也相继制定了保护工艺美术和民间艺人的地方性法规。2000 年 5 月,云南省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同年 11 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了“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推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立法进程。
2001 年 12 月,为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立法成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部、文物局与相关国际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首届国际民间文化研讨会”,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立法机制及具体问题展开研讨,引起法学界关注。最近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通过国家立法,明确政府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责任,公民享有民族民间文化的权利和保护义务,旨在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
5000 年中华民族文化是我国人民勤劳勇敢、幸福生活的结晶。我国传统民族文化主要体现为福禄寿禧,亦即包括纳福迎祥、多子长寿、喜庆如意等在内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在包装中的应用比较繁荣、广泛,我国采用的吉祥物种类繁多:动物有龙、凤、象、龟、鹤等;植物有松、竹、梅、菊、兰等:器物有书画、如意、寿石、元宝、礼器之类。它们在包装装潢中经常以商标、图案、纹样、诗画的形式表现,充分表达了我国各族人民追求幸福美满生活的愿望,也促进了我国包装民族化的进步。
信息来源:中国包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