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若是因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导致自己人身健康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在此法定时效内没有向法院起诉,虽然受害者依旧享有起诉权,但起诉后败诉的可能性会加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人身损害拒不赔偿怎么办
人身损害拒不赔偿的办法是起诉,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若是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出具立案通知书。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