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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舌尖上的诱惑”丨谨防毒蘑菇中毒

2019/9/5 3:55:08发布53次查看
前不久,超强台风“利奇马”给山东带来了巨大影响。台风和降雨的到来,也为“舌尖上的美味”——野蘑菇的生长带来了便利条件。暴雨刚过,野生蘑菇进入了生长旺季。虽然刚出土的蘑菇很新鲜,但是每年都会有人误食毒蘑菇而中毒。近期就有居民因食用了毒蘑菇而住院治疗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
据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显示,近2个月,山东省因食用野蘑菇导致中毒的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多。
野蘑菇种类很多、味道鲜美,野蘑菇汤的鲜美甚至超过鸡汤。所以一到雨后,很多人就喜欢上山采摘野蘑菇。但大家需要知道的是,在我国,已知的有毒的野蘑菇有100多种,这其中有些毒蘑菇和可食用的野蘑菇在外观上没有明显区别,很难分辨。即便是专业人士,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蘑菇时,也要经过形态观察、基因提取、分子鉴定等多个流程才能够识别。而许多民间人士“引以为傲”的蘑菇辨认法,大多都是不科学、不准确的。
而且必须要提醒大家的是:
到目前为止,对蘑菇中毒的治疗尚无特效药!
所以,为防止毒蘑菇中毒,我们对待野蘑菇的原则是:
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万一不幸毒蘑菇中毒了怎么办?
催吐,是最常用的自我急救方法,中毒者应立即进行催吐。但如果中毒者是孕妇或是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同时,应立即呼叫救护车送往医院,千万别拖延。立即到医院检查,凡同食用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另外,要注意保留食用过的剩余蘑菇样本,应留存以供检验,查明中毒原因。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为了我们的健康,一定要远离野蘑菇这种“舌尖上的诱惑”,一定要做到:
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吴光健
食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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