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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企业会计准则最新解读

2017/6/7 12:04:42发布361次查看ip:117.67.113.194发布人:acct

2018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企业会计准则最新解读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我国目前主要政府补助: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特别需要注意区分的是: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说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均不属于政府补助。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新变化:2017版准则要求企业和中介机构对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具体性质进行判断,分别计入营业收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成本费用。

1)计入营业收入

企业因与第三方发生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交易,而从政府取得的收入,实际上可以认定为政府替第三方支付了部分对价,因此企业应当将从第三方和政府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作为企业的营业收入。

2)计入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又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比如说,粮食保管费补贴。在2017版准则下,则可计入其他收益,更加明确了其与日常活动相关的地位。

3)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2017版准则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保留了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的表述,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提供了冲减资产账面价值的新选择。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与新业务难点解读 (4000元/人)

时间:2018年3月13-17日、5月26-30日、每月中下旬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主要内容大纲】

第一模块:新修订会计准则解读与实务操作

第二模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与实务操作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

2、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3、某些特定事项或jiao yi的会计处理

4、列报和pi lu

5、新旧收入准则操作的衔接

6、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管理决策的制定

7、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纳税筹划、信息系统和内控系统的调整

【招生报名咨询】:具体内容与培训简章资料

联系人:杨洋                                手机:18511922067

QQ在线:3268396716           报名邮箱:finance_train3@163.com

 

4)冲减成本

如果政府是针对企业低价销售进行补贴,则确认收入;如果政府是针对企业高价采购进行补贴,则冲减成本;如果都不是,而又确实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则计入其他收益。

 

5)冲减费用

将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费用,主要是指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合并合同利率与贴息率,直接按优惠利率反映在财务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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