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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

2026/1/3 10:29:55发布27次查看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过错责任原则做出相关规定,作为一种归责原则,行为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来判断是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那么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
(一)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四)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五)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六)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七)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八)单位用工;
(九)个人家人用工;
(十)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
就共同过失能否成就共同侵权在制定过程中曾有人提出疑问。从共同故意说转化为共同过错说的结论看,这一点不应存在异议。但之所以还有观点认为共同过失不应构成共同侵权以及审判实务当中时常存在的困惑就使这个问题有必要予以澄清。从理论上讲,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而不是以故意为原则本身已经使这个问题并非必须从理论上过多阐述了。实践当中确实存在或者确有可能存在的案例其实更具有说服力。
二、无过错责任推定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推定是民事责任规则原则中的一个概念。民事责任的归属中一部分过错规则原则及无过错规则原则。
过错规则原则是指只有在行为人发生过错的情况下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行为人才负民事责任;无过错原则是指只要发生了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需承担责任。无过错原则的责任负担比较重,因此我国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使用无过错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及特点
(一)构成要件
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⒊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⒋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二)特点
1、法定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
2、法定的免责事由: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无过错推定原则不同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它存在一定的特定场合之中,是一个独立出来的归责原则,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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