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异丙甲草胺乳油的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精异丙甲草胺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溶剂中配制而成的精异丙甲草胺乳油。
要求
外观
稳定的均相液体,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
技术指标
精异丙甲草胺乳油还应符合表1的要求。
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按 gb/t 1600-2001 中2.1卡尔·费休法进行。
gb/t 1600-2001 农药水分测定方法
京都电子kem 容量法卡尔费休水分仪mkv-710系列和库仑法卡尔费休水分仪mkc-710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