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是有期限的,鉴定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但是确实有必要的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事故鉴定有期限吗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