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度是浑浊度的简称,是光线与溶液中的悬浮颗粒相互作用的结果,饮用水的浊度主要由水源水中胶体、悬浮物和生物微粒经净化处理后的残存物造成。自来水浊度标准是不得超过1ntu,当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不得超过3ntu。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自来水出厂浊度标准:
浊度是表现饮用水清澈与否的感官性指标,它又是反映饮用水中微生物和有机物含量多少的相关性指标。浊度在饮用水净水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操作控制参数,它能指示净水处理过程,特别是絮凝、沉淀和过滤的处理效果。
原水中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和原生动物(如“两虫”)等,细菌(球菌、杆菌、螺旋菌)尺寸在0.5-5μm;病毒最小的直径仅10nm,大的达0.2μm;“两虫”的孢囊和卵囊尺寸在4-12μm。
原水中的微生物、有机物等一般都附着于水中形成浊度指标的悬浮物上。饮用水的浊度低,相应的微生物含量也低,但两者的相关性并无量化关系。南方某城市,每月在当地报纸发布供水水质公报,当出厂水浊度在0.1ntu左右时,菌落总数未检出或cfu/ml是个位数。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菌落总数限值为100cfu/ml。
浊度与水中有机物的去除,有研究表明,当水中浊度为2.5ntu时,水中有机物去除了27.3%;浊度降至1.5ntu时,有机物去除了60%;浊度降至0.5ntu时,有机物去除了79.6%;浊度降为0.1ntu时,绝大多数有机物予以去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