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证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的证明和签订保险契约的证明,而不是代表双方的保险契约。因为作为一种契约或合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签署,而保险单证只是保险人单方面签署的文件,所以保险单证只能说明是保险当事人双方已签订保险契约的证明。一般说来,应该将该被保险人的“货物运输险投保单”与保险单证合在一起,才能算是双方当事人的保险契约。
保险单证具有以下作用。
(1)保险单证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证明。
(2)保险单证在被保险货物受到保险凭证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
(3)在cif条件下,保险单证又是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的出口结汇单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