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多久必须过户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多久必须过户并无规定。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过户的时间都会有相应的约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有: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买卖合同起诉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起诉书应当包含以下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的诉讼请求,还有房屋买卖合同的事实也必须写清楚,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是怎样的;
4.原告应当提供能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还有证据来源也必须写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