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出租期限损坏的,由哪一方负责维修,由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是光船租赁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三十条
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船舶检验、船舶的保养维修、租金及其支付、船舶保险、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
二、租房期间房东能卖房吗
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但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因为出租人的原因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
三、租房期间发生事故与房东有关吗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与房东有没有关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事故是由于房屋的原因造成的,与房东是有关系的。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