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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5/1/5 3:04:42发布22次查看
在去进行证据处理的时候,对于进行自诉的人来说,也是需要对证据方面进行一定固定的,那么就需要了解证据保全要满足哪些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证据保全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证据保全要符合以下实质要件:
(一)只有权利人才能提出申请,即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才能向法院提出此类申请。
(二)证据有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例如证人重病,有死亡的可能,一旦死亡就不可能提供证言;再如作为物证的物品有毁损、变质或消灭的可能性,一旦毁损、灭失以后就难以取得证明。还包括另一方当事人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如销毁书证、物证等。
(三)只能为制止侵权行为而申请证据保全,合同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人中请保全的时间。
三、证据保全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证据保全时,需要从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角度,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证据保全的手段应同证据保全的任务相适应。选用证据保全手段时应首先弄清被保全的证据是用何种方式承载案件事实信息的,然后从有利于保存证据所记载的案件事实的信息这一保全的根本任务出发,选用适当的保全手段。例如,一份合同书或一份书面遗嘱,如果只是具有书证作用,可以采用拍照、复印或者抄录的方法进行保全;如果该书证同时具有物证作用,则应采用鉴定的方法进行保全。
(二)保全证据要全面。证据是互相联系的,在保全某一证据时,如果不注意同时保全与它紧密相连的其他证据,则可能失去保全该证据的意义,被保全的证据也不能全面证明一个完整的案件事实。
(三)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要及时进行,并做到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证据的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其证明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证据保全要满足哪些条件的相关知识,对于一些时间较长的案件来说,证据是可能因为时间的流失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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