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实务

2024/11/18 14:53:08发布29次查看发布人:taojiyun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愿,提出投保申请,并将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和投资的要求告知保险人。一般来说,投保工作分两方面:一是投保人的要约或询价;二是保险人的承诺或对此询价提出包括保险条件和费率的要约,也就是申请投保和接受投保。因此,需要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共同合作。
一般来说,投保实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投保人的要约或询价;(2)保险人的承诺或对此询价提出包括保险条件和费率的要约,即申请投保和接受投保。简单来说,投保包含了谁投保、保险金额的确定、险别的选择、保险条款的拟定四个内容。
(一)贸易的价格条件
由买方自己买保险的价格条件包括fob、cfr、fca、cpt等;由卖方代为买保险的价格条件包括cif、cip等。在cif、cip贸易术语之下,卖方代买方办理保险,且均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若买方需要更高要求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的达成协议,或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小知识
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
1.卖方须向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投保,并取得可以转让的保险单。
2.除非经买卖双方约定,保险范围不包括特定行业或买方所需要的特种险,即不投保附加险。
3.卖方不负责投保战争、罢工、暴乱、民变险,如买方需要可代为投保,但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即cif×110%,并采用合同货币。
(二)投保险别的选择
在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三种基本险中,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最小,水渍险次之,一切险最大,与此相对应的,平安险的费率最低,水渍险次之,一切险最高。
被保险人投保时应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1.货物的性质和特点
不同性质和特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和发生的损失往往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在投保时必须充分考虑货物的性质和特点,据以确定适当的险别。
2.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方式会直接影响到货物的完好情况。例如,矿石、矿砂等散装货物易发生短量;卡车、汽车等裸装货物易发生碰撞、油漆掉落;袋装大米等包装货物易发生包装破裂;集装箱货物堆放不妥易导致碰损、混杂、串味等。但应注意,若因货物包装不足或不当,以致不能适应国际货物运输的一般要求而使货物遭受损失,则属于发货人责任,保险人一般不予负责。
3.货物的用途与价值
货物的用途与货物投保的险别也有关系。例如,食品、化妆品、药品,用途特殊,一旦受污变质,使用价值全失,应考虑投一切险。价值的高低对投保险别的选择也有影响。古玩、古画、金银、珠宝,一旦损坏对其价值影响巨大,也应投一切险。而对于矿石、矿砂,价值低,不易受损,可投平安险加短量险。
4.运输路线及船舶停靠港口
路线越长,风险越大,投保的险别越高。此外,运输路线和停靠港口不同,对货物可能遭受的风险和损失也有很大的不同,应充分停靠港口所在海域的安全性以及港口的设备、装卸能力。
5.运输方式与运输工具
货物通过不同运输方式、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并不相同,可供选择的险别也因运输方式而各异。如有多种运输方式结合,应考虑分段选择相应的保险险别。
6.运输季节
货物运输季节不同,也会对运输货物带来不同风险和损失。例如,载货船舶冬季在北纬60°以北航行,极易发生与流动的冰山碰撞的风险;冬季运送橡胶制品,可能出险冻裂损坏;夏季运输粮食、水果、极易发生腐烂或生虫。
7.目的地市场的变化趋势
若预期利润偏低,不足额保险,损失后不能得到足额的赔偿;若想按照上涨后的市场价格索赔,可另行加保“增值保险”。
8.各国的贸易习惯
按cif价格出口,卖方应负责投保何种险别在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国际商会——icc中最低限度的险别;美国——卖方代买战争险,费用由买方支付;比利时——卖方投保水渍险;澳大利亚——卖方投保“水渍险+战争险”;德国——卖方根据货物的种类、贸易习惯、买方意愿确定投保险别。
(三)选择合适的保险人
对投保人而言,选择保险人时要注意一下因素。
1.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的稳定性
保险公司履行对投保人的承诺,是以其经济实力和经营的稳定性为基础的。一般而言,经济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经营比较稳健,其履行承诺的保证也比较大,而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的保险公司相对来说履约保证就要略逊一筹。
2.保险商品的价格是否合理
保险商品的价格就是费率,费率的高低决定了保费的多少。价格虽然不是选择保险的唯一因素,但却是重要因素。
3.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
保险公司处理索赔是否公平、及时,也是选择保险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4.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
保险公司的服务,直接关系到保险的质量,因而也是投保人选择保险人应考虑的因素。
(四)保险金额的确定
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和计收保险费的基础。在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金额就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因此,投保人投保运输货物保险时,一般应按保险价值向保险人申报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的构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按cif或cip发票金额加一成(即加成率为10%)计算的。之所以要按cif或cip计算,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在货物发生损失时,不仅货价的损失可获补偿,对已经支出的运费和保险费也能获得补偿,之所以要加一成投保,主要为了在货物发生损失时,使被保险人所支出的费用(开证费、电报费、借款利息、税款等)及预期利润能获得补偿。
对于加成投保的问题,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规定是:最低保险金额为“货物的cif或cip金额加1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是: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规定的价格另加10%”。当然,保险加成率的多少是可以改变的,保险人同投保人可以根据不同的货物、不同地区进口价格与当地市价之间的差价、不同的经营费用和预期利润水平,约定不同的加成率。
2.保险金额的计算
(1)已知cif价格和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保险金额=cif价格×(1+加成率)。
(2)已知cfr价格、保险费率和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保险金额=cif价格(或cip价格)×(1+保险加成率)。
(五)投保方式与手续
在我国,无论在进口还是出口业务中,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投保人通常以书面方式作出投保要约,即填写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经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章承诺,或是出立保险单,保险双方即确立了合同关系。
1.出口货物的投保
按fob或cfr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一般情况下卖方无须办理投保。但是卖方在履行交货之前一段时间内,仍承担货物可能遭受意外损失的风险,需要自行安排这段时间内的保险事宜,投保相应险别。
按cif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虽然仍由买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但卖方负有办理保险的责任。卖方一般应在出口货物从装运地仓库运往码头之前办妥投保手续。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需逐笔书面提出申请,这种书面申请称为要保书或投保单(application for insurance)各国保险公司投保单格式虽有不同,但内容基本一致,一般都包括被保险人名称、货物名称、包装及数量、标志、保险金额、船名或装运工具、开航日期、航程或路程、投保险别、赔款地点等。
2.进口货物的投保
中国进口货物,除cif合同应由国外卖方办理保险外,fob和cfr等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需由国内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其方式有以下两种。
(1)订立预约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间分批装运或者接受货物的,可以与保险人订立预约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应当由保险人签发预约保险单证加以确认。在实务中,预约保险合同是具有大量贸易业务的公司为避免对业务逐笔进行保险的繁琐程序及可能发生的遗漏而与保险公司订立的长期保险合同。
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各公司对每批进口货物无需逐笔办理投保,也无需填制投保单,而以国外卖方装船通知副本或进口货物结算凭单副本代替投保单,每10天向保险公司汇交一次办理投保。装船通知或结算凭单均需包括船名、开航日期及航线、货物名称及数量、货价及价格条件,以及订货合同号。每批货物的保险金额均以cif进口价为准,不另加成。预约保险合同规定有最高限额条款,超过限额时,各进口公司应于货物在国外装船前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办理分保。
(2)逐笔办理投保。这种投保方式适用于不经常有货物进口的单位。在采用这种方式投保时,货主必须在接到国外的发货通知后,立即向保险公司索取并填写《进口货物国际运输预约起运通知书》送交保险公司。此项通知书经保险公司签章即算作完成了投保手续。
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因此,投保人办理了投保手续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