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对转运港(地)的规定条款就出现在合同之中。在拟订合同相关条款时,通常是在目的港(地)后面加注,一般通过“via(经由、通过)”或“w/t(with transshipment at.在……转运)”连接。如下列条款示例: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中国上海shanghai china,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英国伦敦 london uk w/t hong kong。”
也有时转运港(地)会加注在装运港(地)之后,但这样做的情形相对较少。
(2)合同中规定转运港(地)的注意事项。在合同中规定转运港(地)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选择转运港(地)要合适,不能出现合同中规定的转运港(地)不适于进行转运的情形。
②选择转运港(地)要明确具体,要注意有关港口或其他地名的重名现象。
③货物经过转运,运输时间通常要比直航的时间长,因而运输成本也可能发生变化,所以要注意成本的核算,选择转运成本乃至整个运输成本比较低或其他条件适当的转运港(地),并在合同中规定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