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包装问题多
6月23日,钱先生在一大型连锁建材超市选购地板,经港星促销员介绍,他决定购买,并要求把等级标在送货单上。
7月19日,厂家直接送货上门时,钱先生发现地板包装上,“优等品”标签贴在封箱带上。他一撕,底下的包装上却印着“一等品”字样。
钱先生按包装上标明的网址查找相关资料,结果“该页无法显示”。用“上海振港木业有限公司”的名字搜索,才找到厂家网页。核对网址,原来是包装上标注的网址少了一个字母。
7月下旬,地板铺设完成,钱先生发觉地板拼接处缝隙较大,存在大小头现象。不久,厂家来电告知验收地板,钱先生对地板质量提出异议。他向商家投诉,要求退一赔一,厂家和商家立即派人上门查看。
在交涉过程中,商家出示了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的验货抽检报告。钱先生认为,检验报告中,抽检商品的生产日期与他购买的产品不一致,包装上未标明批次号,不能说明两者是同一批产品。
厂家商家作出解释
23日,上海振港木业有限公司市场部黄小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优等品”的包装沿用了一等品包装,直接把“优等品”标签贴在“一等品”字样上。产品包装上,网址少了一个字母,可能是印刷问题。产品批号不是直接印在包装上的,而是在仓库存货时标明的,这并未违反行规。
商家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供应商港星产品在权威机构作了检测,报告显示其产品质量达到优等品标准。其实,在我店销售的地板,只要是合格品就行了,并未强行规定必须是优等品。所以,在我店的价格牌上,港星的等级仍是一等品。目前,我店已向总部汇报相关情况,总部质检部门将对港星产品展开相关调查,肯定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权威:应标批次号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咨询得知,地板的产品等级,由具备鉴定资格的检验机构,按实木地板国家标准gb/t15036—2001,主要对地板质量进行检验,不包括包装标志。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具备相关资质。
同时,质监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目前地板市场上,包装不标批次号是普遍存在的情况。其实,国标中明文规定:“产品包装箱或包装袋外表应印有或贴有清晰且不易脱落的标志,用中文注明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产品名称、规格、木材名称、等级、数量和批次号等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