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在公诉期间允许更换住所,但是如果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要变更住所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嫌疑人公诉期间允许更换住所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