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里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法律援助帮助哪些人
法律援助机构主要会帮助经济困难、并且有下列情形的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等。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