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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执行费收费标准

2024/5/17 20:15:24发布5次查看
当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想要探望孩子的时候,都是需要跟抚养权一方告知一声。那么探视权执行费收费标准?探视权中止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探视权执行费收费标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不缴纳执行费用。
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一)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并不需要向法院交费,因为这种情况是由被执行人而导致的,所以如果法院对探视权的问题进行了强制执行以后,那么所产生的费用由阻止行使探视权的人交纳。
二、孩子的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探视权中止的情况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 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 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一)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二)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三)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探视权执行费收费标准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法院对探视权的问题进行了强制执行以后,那么所产生的费用由阻止行使探视权的人交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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