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在“八五”规划中,为农业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而设计的一个拳头产品(无公害食品),并赋予了一个既象征生命、健康和活力,又象征环境保护和农业的名称(绿色食品),还为之设计了一个特定专用商品标志,即“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不仅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食品的营养和卫生标准,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经农业部指定的环保监督部门审定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标准。
2、原料作物的生产操作规程符合绿色食品的无公害控制标准。
3、加工食品的生产及包装、贮运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最终产品由农业部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依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的监测项目检测合格。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标签规定。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中规定,绿色食品分为aa级和a级两个等级。
aa级绿色食品是指:
①在生态环境符合绿色食品规定标准的产地;
②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③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
④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成为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级绿色是指:
①在生态环境符合绿色食品规定标准的产地;
②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限量的化学合成物质;
③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
④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的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成为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