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是对有关技术要求所做的统一规定,在我国环保工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有利于保护人群健康,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同时,推动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文化用纸(hj 410-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 209-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燃气灶具(hj 311-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hj 424-2017)。
以上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复印纸》(hj/t 410-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t 209-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hj/t 311-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