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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都按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吗?

2024/2/6 17:44:56发布16次查看
随着“互联网+”的继续深入,饿了吗、美团外卖等外卖平台的送餐服务,让大部分上班族解决了不出门就能解决温饱问题。真正实现了饭来伸手。
那么对于餐饮服务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餐饮服务企业的增值税应该怎么缴纳呢?本文就来说说您买的外卖食品负担了多少增值税?
【小队长说税】【1】外卖食品过程发生的主要应税行为和服务有哪些?
1)外卖食品
外卖食品主要分两类,第一类是自制食品,比如餐饮企业自制的饭菜,咖啡馆自制的咖啡和蛋糕等。另一类就是预包装食品,比如各种零食,饮料等。
2)外卖食品配送费
有的餐饮企业有自己的配送队伍,收取的配送费。
【小队长说税】【2】各种应税行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我们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说明,某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份,通过平台销售自制食品销售额10000元,销售预包装食品20000元。该公司财务分别核算销售额,不考虑其他因素。
销售自制食品销项税额=10000/(1+6%)*6%=566.04元(按照“餐饮服务”适用税率计算)
销售预包装食品销项税额=20000/(1+17%)*17%=2905.98元(按照“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
特别提示,纳税人划分清楚,则属于兼营行为,分别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划分不清楚,则应该按照高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队长说税】【3】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1)某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份,通过平台销售自制食品销售额10000元,收取配送费1000元。
该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餐饮服务“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2)如果该餐饮公司销售预包装食品10000元,收取配送费1000元。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该笔业务应计提销项税额=11000/(1+6%)*6%=622.64元
在刚刚闭幕的人代会上,最振奋的消息莫过于减税降负,对于实体经济来说,没有什么比降低增值税税率更能提振企业信心了!希望能够尽快落实好的政策,真正让利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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