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此时的欣欣左眼已经完全失明,鼻子坏死,而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都是缘于她在一家美容院做的一场微整形手术。
这是一家欣欣光顾了六年的美容店。时间久了,和老板徐某也成了朋友。欣欣始终觉得自己的鼻子不够挺阔通透。听说徐某能做隆鼻手术,欣欣动了心,期待在徐某手中完成美丽蜕变。手术很快完成。看着美美的鼻子,欣欣内心强烈的喜悦之情居然冲淡了鼻子不断发炎、流鼻涕所带来不适感。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欣欣的鼻子却越疼越厉害,无奈中她只好联系徐某为其再做一次微整形手术,取出假体。
2016年12月28日,这是欣欣人生的分水岭。
经徐某安排,一名自称是某家大型医院整形医生的张某操刀隆鼻取假体手术。手术进行了十多分钟后,欣欣大叫着喊疼,而张某则不停地安慰她正常状况。又过了10分钟,欣欣左眼的视力开始模糊不清,逐渐失去感官。后经医院诊断,欣欣的左眼因血管堵塞压迫神经,导致失明。
两天后,欣欣家人来到西青分局镇西派出所报警。民警迅速出动,将涉案人员徐某、张某抓获。经审讯,徐某、张某对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徐某交代,其开设的美容院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缺乏必要的消毒措施。她懊悔地表示,自己也是在案发后才查清张某的真实身份,并非是大型医院整形医生,而是完全不具备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游医。目前,二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特别提醒:生活美容院、小诊所正是看重年轻人希望通过微整形变美的心理,在未获得美容医疗资质的情况下,甚至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为求美顾客实施微整形手术。在一些情况下,由于缺乏证据以及不能掌握游医的个人信息,消费者一旦受到伤害将很难维权。在此规劝爱美女士,一定要到正规有资质的美容医疗机构进行整形手术,且要与医疗机构签订手术协议书,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