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女)与被告赵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二人不和,向法院诉讼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名下的宅基地所建房屋归原告张某所有,但赵某一直未搬离该房屋,也没有配合张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张某只能再次将赵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腾出房屋,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经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胜诉。但赵某仍未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拒不腾房。无奈之下,张某向胶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赵某及涉案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公告限期腾房期限届满后,执行局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早已制定的执行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各司其职,一部分干警疏导群众、清理现场,一部分干警给被执行人赵某做工作,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一部分干警对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拍照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整个腾房行动有条不紊地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终成功将房屋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海口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