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第三稽查局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提起破产清算的要求,对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进行实地核查,经过查询企业名下银行存款、房产登记情况等程序确认企业资不抵债,最终依法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积极探索税务机关作为债权人主动提起破产清算的新举措,能更好的掌握清理欠税的主动权,增强对国家税收权益的保障。”第三稽查局局长胡裕堂说,“同时,‘僵尸企业’长期占用土地、资金等社会资源,导致生产要素扭曲配置,进行清理能为新兴动能腾出发展空间,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该案的正式受理,为税务系统运用该手段清理欠税企业提供了范例。广州地税稽查部门已对全市8233户欠税企业进行了梳理,计划重点选取10户典型企业在今年分批进行清理,推动形成清理欠税“僵尸”企业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