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也不会说”
昨晚,由当红流量情侣唐嫣、罗晋主演的《归去来》演绎大结局。一部意在表现当代留学生活和精致爱情的偶像剧告一段落。不过,在偶尔瞥见的几集中出现的律师镜头,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伟业集团董事长成伟在机场被警方带走的一瞬间,说“我要见我的律师”时,警察告诉他说:“你涉嫌的案件特别重大,回去经拘留所批准后,你的律师可以来见你”。
——在这里,当事人见自己的律师需要批准。作为一名企业老总,在危急时刻,第一想要见的人是自己的律师。嗯,就冲这点也值得点赞。不过,现实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想见自己的律师并没有那么容易。
与之相反的是,留学生书澈在美国因交通违章被警察带走时,也说了一句话:“我要见我的律师。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也不会说。”
曾经作为成伟的特别助理、市长书望情人的刘彩旗,在得知丈夫鲁尼以窃取商业秘密的罪名被捕后,欲聘请律师为其丈夫进行无罪辩护,当律师告诉她鲁尼窃取商业秘密的证据确凿,计划从有罪从轻角度辩护时,失去理智的刘彩旗坚持要求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争执之下,两人各执己见。刘彩旗最后大吼一声:“你被解雇了!”
无奈之下的律师临走时悻悻地说:“好吧,祝愿你能找到一个愿意为你丈夫无罪辩护的律师。”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法律意识的普及,从大概率和普遍性上来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律师的重要性。但有一些时候,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理解却未必就那么准确——现实总是千差万别,无论是有人认为的“很有用”,还是有人认为的“没啥用”。
换句话说,你以为的律师未必就是你想象的那样。
“来,给那小子发个律师函”
生活中,正反两边的例子多了去了。
有一个朋友遭生意伙伴欠款,一个电话打给他的律师:“来,给那小子发个律师函”。言下之意是,发个“律师函”吓唬吓唬对方,好让对方乖乖还钱。但事实上,“律师函”也许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使。反而会觉得律师也没啥用。
异曲同工的是,有一位王女士,儿子在一家私立学校读书。因儿子在学校表现不好,被其他学生一致抵制,后来发展到其他家长集体投诉学校,要求将王女士儿子调离该班,否则其他学生全体转学。在这种情况下,班主任将通知王女士建议儿子转学。王女士一听到这个消息,肺都气炸了。王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一位熟悉的律师朋友,请求律师朋友陪她一起去学校和班主任理论。
这位负责任的律师朋友和她分析了学校的错误做法,并告诉她如果学校不让儿子继续念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路上,律师朋友再三叮嘱王女士,到学校后就说我是你的朋友,别说我是律师,律师身份不一定有利于沟通。王女士点头同意。
两人一走进班主任办公室,没说两句,王女士对班主任大吼道:“我跟你们说,如果不让我儿子在这儿上学,我就去告你们”,手一指那位律师朋友,“这是我的律师!”
见过世面的班主任一句话就怼回来了:“哟!都带着律师来了,那你跟我们学校的律师谈去吧”。转身走了。
“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说实话,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的了解,可能更多还是来自对影视剧中律师角色的熟悉。但现实生活中,律师这个职业的真正价值是什么?律师究竟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可能真的一时半会儿难以向行外人说清楚。即使说清楚了,也不一定能理解;即使理解了,也不一定能认同。
有一位著名刑事律师曾经说过一句话:“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这位律师曾经讲述过自己的一段经历。有一次,有一个涉嫌黑社会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朋友找到他,希望他能为主犯辩护。当他应约走进那个犯罪嫌疑人朋友的办公室,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三十多岁、多处纹身的年轻人。看到律师进来了,跷在桌子上的脚都没放下,说道:“听说你是大律师,我这儿也会花大价钱,就一个目的把我大哥给捞出来……”
当时,已年近五旬的律师看到一个毛头小伙对自己没有一点点应有的尊重,满脸的趾高气扬、颐气指使,顿时没了兴致。律师一句话也没说,“哼”了一下,转身就走了。
看来,无论是对律师期望过高,还是太过低看,都和真实的律师存在偏差。
是“天平”还是“砝码”
很多年前,我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律师,并不代表正义”,把采访我的记者吓了一跳。在很多人的眼里,律师就应该是代表公平、正义。甚至还有人以“天平”比照律师这个职业。孰不知,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的天职是通过个案维护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说律师是天平一端中的“砝码”似乎更准确。
而相比之下,如果说法官代表公平、正义,似乎就更准确一些。
当然,说到律师不代表正义,并不是律师就代表邪恶。说到底,律师这个职业,既不神圣也不低贱,它只是这样一个职业: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专业的法律智慧,在法律的框架内提供专业服务,最大限度为委托人争取权益或者减少、避免损失。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名优秀的律师同时也应该是一个人品端正、崇尚正义的人,才能称之为“优秀”。而这一点,似乎和职业无关,只关乎个人的价值观。
更何况,无论如何评估和评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商业价值和作用,都丝毫不影响律师参与立法、司法、法律援助等应有的社会责任。
最后,说到律师这个职业,还是引用法律届的社会活动家刘桂明先生说的一句话,可能更接近律师这个职业的真相:“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不过,无论如何,现代社会中,法律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如果有一个或者有几个律师朋友,总不是什么坏事。走近律师,才能真正了解律师,而不只是停留在自己的错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