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4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除外);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0755-2598510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致使申请人未达到认定标准的,取消该申请人获选资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
附:第十一批拟定人选(共2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