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的各项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各参建方工程资料进行指导核查,按照工程施工部位及进度,对已完工或接近完工的工程施工资料做到先查、发现问题资料做到先改、对于合格资料做到先搜集、组卷,形成竣工资料的检查——指导——整改——验收合格——收集组卷——再检查的工作循环,实现实体工程进度、施工单位资料编写、竣工资料指导、报档资料整编四同步,保证竣工资料的齐全、完整和报档资料的准确、合格。
资料收集齐全后,25个工作日完成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竣工档案并取得《天津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