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因此,如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上述金额的,且不属于上述不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如没有超过上述金额,或属于上述不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