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收支在时间上脱节而设置的一种供周转使用的资金。
它是财政后备基金的一种形式,是财政后备基金的组成部分。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由于季节性等原因,可能出现支出在前,收入在后等情况,可先用预算周转金垫借。
待收大于支时再予归还。
这项基金只能用于周转使用,不能安排支出,年底需补足数额,以保证预算正常执行和圆满实现。
来 源
(1)从本级财政预算净结余中设置和补充的;
(2)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
一般说来,成立新的一级财政时,由于原来没有预算周转金,上级财政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给予若干周转金。
尔后财政收支逐步增大,周转金需要逐步增加,本级财政应从本级的结余中逐步补充预算周转金。
使用规范
根据《预算法》的要求设置,不得随意减少。
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预算周转金专门用于执行年度预算周转之用,不能安排支出。
也就是说,预算周转金的余额,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预算周转金存入国库存款之中,不需要单独设置存款账户。
核算方法
根据财政部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
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会计应当设置“预算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本级预算周转金的来源和余额。
设置和补充预周转金时,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一般无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