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路集团的通知,因与李达、杨桂生、上海锦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赛云及琚凤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19年12月13日、16日分别被动减持1万股和50万股公司股票,共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其中16日交易仍在清算中,如与上述减持股数不符将及时公告。
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与李达、杨桂生、上海锦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赛云及琚凤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108执15543号)显示,中路集团先前冻结的300万股调整为不限制卖出。
中路集团累计被冻结76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7%,存在被继续由冻结状态调整为不限制卖出的风险。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剩余的462万股股票,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将变为123,91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5%,不会直接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止2019年12月12日,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31,53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9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5,660,734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65.1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6.65%。中路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7,6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79%,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普通证券账户合计质押冻结公司股份93,280,7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0.92%,占公司总股本的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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