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显示,当事人(重庆骄阳兰多)在某电商平台的尚孕兰多旗舰店发布广告,宣称“尚孕兰多孕妇面膜贴天然蚕丝保湿补水焕肤”、“尚孕兰多孕妇专用身体乳使用了乳木果成分”。
经市场监管部门查明,上述产品并未含蚕丝、木果成分,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19年1月,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整。
中国网财经记者搜索上述平台尚孕兰多旗舰店发现,涉及的两款产品均已下架。
天眼查显示,重庆骄阳兰多科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一千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欢,认缴950万元控股95%。剩余5%由北京汉能中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认缴50万。天眼查显示的“公司存在的司法风险”达到17条,行政处罚为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