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1.1一级资质标准
11.1.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11.1.2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0人。
1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30个以上;
(3)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1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年完成500端155mb/s以上或50端2.5gb/s以上或20端10gb/s以上传输设
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11.2二级资质标准
1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
1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9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4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1000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或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15个以上;
(3)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1万户;
(4)年完成5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年完成500个基站或25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年完成250端155mb/s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年完成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年完成10000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年完成2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4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11.3三级资质标准
1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1.3.2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1.4承包工程范围
11.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4.3三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
1.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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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6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8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可承揽20万平方米以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工程师1人。
4、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3人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可承揽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办理指南
一、依据
(一)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9]157号)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城[2009]158号)
(三)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程规程〉的通知》(苏建园[2010]22号)
二、条件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三、申报材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附件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待核)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成立文件、章程、简介;
2、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证明(任职文件或聘书)及三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3、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技术人员名册及“三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名册及“二证”(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
5、企业员工名册及员工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当地劳动部门鉴证);
6、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及一季度以上的社保交费记录;
7、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金等的验资报告及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8、企业主要设备情况(账册、发票等复印件);
9、企业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合同、验收报告、决算审定书、图纸及照片等);
10、其他证明材料等(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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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6.1一级资质标准
1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6.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16.2二级资质标准
1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6.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6.3承包工程范围
16.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6.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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