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子?有人自称已经租了20年
2017-03-15戎一人来源阅?686?
?(?通讯员?董国杰?今日早报记者?陈洋根?)?花200万买二手房准备拿来做婚房,没想到钱付了之后发现原房东与他人有20年的租赁协议,两年前杭州滨江发生过这样一件奇事引发全社会关注,经过一审二审,终杭州法院认定这个租赁协议无效。
前几天,舟山普陀法院也碰到一件类似的事情,不过有20年租期在身的是一套该院要查封拍卖的位于东港和润花园的大房子。
法院对20年租赁权
不予保护
这套跃层的房子面积超过190平方米,附送一个16平方米的车库,房主管某2012年入住。
2012年,管某以这套房子向银行抵押借款,后来钱还不出来了,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管某败诉,房子因此被普陀区法院查封。
就在法院对这套房子在网上公开拍卖时,案外人颜某找到法院,拿出一份租赁协议说,房子管某早在2012年11月就租给他了,而且租期有20年。
颜某认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大概就是有出租的房子,在租赁合同期里即使房子卖了或转让了,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法院应保护其租房的权利。
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启动听证程序,展开审查,重点围绕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及合同签订的时间节点等关键问题。
“正常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租期都以5年内居多,租金半年或一年一付,该案中颜某一次性支付了20年的租金,与正常的交易习惯不符;且协议签订后,颜某直至2年后才取得房产的使用权,使用交付过程有悖常理。”法院终裁定,颜某主张的租赁权,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担保,即所谓的“以租代抵”,因此对颜某的租赁权不予保护。颜某要想收回借款,需另行起诉管某。
以借款冲抵房租的
虚构租赁协议
原来,也就在2012年11月21日,管某向颜某借款25万元,约定2个月后还清。
怎么能保证到期收回借款呢?颜某想了一招,他与管某表面上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私下却约定,若管某赖债,就用借款冲抵房租。即颜某有权使用管某名下的东港和润花园一处房产,面积191平方米。“租期”为2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当天,颜某就把25万元借款当作租金“支付”给了管某。之后,管某一直未能偿还这笔借款,直到去年4月,管某家人搬出这套房子,颜某才入住使用。
“当事人在借款给他人时,注意不要签订此类‘以租代抵’的租房协议,因为赖债或以借款冲抵房租虚构租赁协议实际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利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普陀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该院将依法加大对虚假租赁的打击力度。
天津着名的“瓷房子”被法院拍卖
日前,天津着名旅游景点、3a景区“瓷房子”悄然登上拍卖网站,将于7月29日10时开拍,作价1.40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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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评估价格,第三方评估公司在文件中表示,经过测算,结合估价经验与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因素进行分析,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不含室内室外文物及瓷器装饰价值)取整为人民币1.4049亿元,平均单价为52471元/建筑平方米。
记者发现,这已是“瓷房子”第二次出现在拍卖网站,该标曾计划于7月23日开拍,但由于“拍卖价格有待商榷”而被撤回。不过此番再次被拍卖,其价格并未有所改变。
据天津市旅游局官方网站资料显示,“瓷房子”在2011年4月15日被核准为3a景区。因其奇特的外形和个性的建筑风格而远近驰名,成为天津的地标式建筑之一,吸引了无数旅客。
瓷房子,是天津市内一座用多件古董装修而成的法式洋楼。瓷房子主人兼设计者张连志用自己收藏和搜集的四千多件古瓷器、四百多件汉白玉石雕、四十多吨水晶石与玛瑙,七亿多古瓷片装饰而成,如今,这座房子身价已高达98亿元。
上海房产如何继承过户?
上海房产如何继承过户?房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被继承人拥有合法产权的房产可以成为我国的《继承法》中规定的遗产进行继承。那么,被继承人死亡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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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当事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第二步:到上海市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接受遗嘱继承公证,如多个继承人无法对房产继承达成一致协议,需要到法院诉讼继承。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1、?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2、?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文/商报记者?卢莎莎
上周四,位于西湖区古灵慈桥20号的一套49.41平方米的住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起拍价52万元,终以289万元的价格成交,折合单价约5.85万元/平方米,堪称杭州史上单价贵法拍房。
前天,一套德胜新村面积45.4平方米的房子,起拍价51万元,经过97轮报价,终成交价为136.5万元,折合单价3万元/平方米。
楼市持续火爆,限购政策又将一部分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挡在门外。不限购、起拍价低的“法拍房”进入人们的视线,成交价也是一路看涨。
市民朱先生手上有闲钱,想买套低价房,他听朋友说,法拍房的价格比较实惠,但不知道这类房源该如何买,是否有相关风险,有没有可能“捡漏”?
实际上,看中“法拍房”的不止朱先生。由于限购,一些手中没有房票的人,也将目标锁定在法拍房上,希望尽早安居。刘小姐是金华人,在杭州工作刚满一年,家里人希望尽早给她在杭州买套房,却遇上限购,需要再等一年时间才有资格购买。刘小姐听说法拍房不限购,对此很感兴趣。但她也有担忧,相关税费怎么算,产权清晰否?
记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看到,法院提供的拍卖房源,杭州范围内目前共有17719套,其中萧山区和余杭区的房源数量均有近2000套。法拍房虽然不限购可按揭,但什么样的房子值得拍,如何在大量房源中,选出适合自己的房子。
法拍房的起拍价也是从几十万至几千万不等,那么,竞买人出多少价格合适?竞价前后,如何操作才能规避各种风险?
不少人对于法拍房仍是疑惑重重。为此,每日商报推出“新问”第四期——法拍房的那些事儿,并邀请到长期关注并参与司法拍卖的资深创投人孟铁以及熟悉司法拍卖“前世今生”的律师方建江,两大专家将倾情解答关于法拍房的各类问题。
对法拍房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扫描右方二维码,进入新问法拍房微信群,在群里抛出你想问的有关法拍房的问题。
面对“司法拍卖房”的低价诱惑?有多少坑在等着我们?
面对“司法拍卖房”的低价诱惑?有多少坑在等着我们?“法拍房”大的来源是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抵押物,尤其是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必要抵押物。此外,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没收也会产生“法拍房”。
近年来“法拍房”受到热捧,可能出于几种考虑,一是价格低于正常的市场价;二是司法拍卖不受限购限制。“法拍房”是饼还是坑,众说纷纭。“法拍房”不受限购约束,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出具法院的《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准许过户,但前提条件是产权明晰,且债务人配合交房。
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买受人无法顺利过户的情况。例如:深圳的黎先生,花费近2000万元通过司法拍卖购入一幢楼房,没想到,原屋主人拒不“挪窝”。
成都的曾先生在司法拍卖中获得了?“潮蓉花园”一处房产,且顺利过了户,可在收房时,原房主易静某以不知情为由,据不交房。曾先生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却以自己在拍卖公告上注明过该房产“不负责腾退”为由不予强制执行,无赖之下曾先生只好选择放弃,双方协议取消交易,以便减少损失。
“法拍房”价格低于市价,虽然办理手续繁琐,但面对低价的诱惑,使很多人趋之若鹜。如被拍卖的房子里依然住着人,堆放着杂物,而腾空房子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中间也许会发生纠纷。虽然后可以通过走法律程序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这中间会有一定的时间拖延。另外,还可能出现房屋漏水、前房主占用学籍、有债主上门讨债,更甚的还有碰上“凶宅”等意外情况。
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拍房前,好去实地多了解情况,切不可贸然拍下。例如:2014年母先生以较低市价签约购买叶某“欣园二期”一处房屋。2015年,母先生诉请叶某办理过户手续。叶某以双方实为民间借贷、出具收据但未实际收到75万余元购房款作为抗辩理由。虽然终法院判决叶某履行购房协议,将案涉房产过户给母先生,但个中辛酸自知。
买房人!现在不买房,等到明年你更难买到房!
10月后1天,被一条留言惊到了,他说:对啊,房子是用来住的。有钱的把房子买来租给没钱的住。
看到这条留言,我竟然无言以对,不知道要回给他什么合适。脑子里默默的飘过了这个经典的段子:
记者:您好,请问这是您是次买房吗?
客户:不是的,我已买了几套房产。
记者:现在继续购买是看好楼市继续上涨?
客户:涨不涨我倒不是很看重,主要是为了居住。
记者:您已经有几套房了,还不够住?
客户:不是我的问题,是因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他们住什么呢?所以我就在能力范围多买几套,然后租给这些买不起房的人,为更多人有房子住略尽绵力吧。
前段时间刚刚结束的大会上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还说到要“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于是,理所当然的认为要让大家都买的起房。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多地进入买房摇号时代
刚需或被误伤
买车摇号,买车库摇号,据说以前买自行车都摇过号。现在,买房也要摇号!继上海打响公正摇号枪之后,也紧随其后,楼市迎来买房摇号时代。
近日,决定采取摇号购房,并发布《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
如今,不仅仅是上海、。从天津到青岛、到、到郑州、到、再到武汉、深圳,各大城市,普遍一房难求。
这些城市很可能会陆续跟上,开展摇号购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摇号很可能将成为一些城市的常态。
摇号,这个事情,在车牌领域用的多一些。那么,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北上广深车牌摇号之后,去买车牌的人数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大家都知道,去拍车牌的人数,年年增加。
作为一个刚需,你好不容易凑够了钱,结果极可能因摇不到签而望房兴叹。
摇不到可以下次再摇,但更严重的是,你什么时候见过摇号的东西,价格降过。
成都多家楼盘开盘秒光
全款排队还买不到
成都的购房者刚刚经历了“去年的全款今年变首付”,“全款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现在又将进入“买不起房算什么?你连开盘的时间都不配知道”。据说,成都现在好多楼盘都不会对外公布开盘时间,即使你去售楼部看了房,如果买房诚意不够,也不知道开盘时间。什么是诚意?“验资”!——一看你有没有购房资格,二看你是否买得起。
你以为验资过了就高枕无忧了?错!大会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说的很对,房子不是用来“炒”的,但却是用来“秒”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选房开始用“秒”计算了。
金九银十的后一个周末,成都多家开发商密集开盘,约4000套房源入市,更重要的是预售的新房价格都明显低于周边二手房,就出现了很多人“拼了命买房”,动不动就是“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