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P2P与商业保理的相处之道都有哪些?

2018/12/7 23:05:45发布69次查看
      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以自身名义直接作为p to p交易的资金借入方,p to p与保理的相处模式可分为两类——“直接合作模式”与“间接合作模式”。
(一)直接合作模式
   保理公司以自身名义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 to p交易的,为直接合作模式。根据交易标的的不同,直接合作模式又可分为两类,保理公司作为转让人在p to p平台上向投资人转让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收益权,即“应收账款转让模式”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
1、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指保理公司(转让人)将基于保理业务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 to 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附随于应收账款的担1保措施(简称企业担1保,由企业或第三方提供)一并转让给投资人,同时保理公司向投资人提供逾期回购安排的模式。
2、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
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是指保理公司(转让人)将基于保理业务获得的应收账款的收益权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 to 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同时向投资人提供逾期回购安排的模式。
3、对直接合作模式的几点解读
1关于两种直接合作模式的担1保措施
  两种直接合作模式下,都可以引入一个担1保责任兜底方——保险公司。由专业的信用保险公司承保买家信用风险(买家即保理业务下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在应收账款因债务人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拖欠货款等各种导致应收账款损失的情形时,信用保险公司将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赔付。
两种直接合作模式下,投资人所获得的担1保增信措施也稍有不同。
  在应收账款转让模式下,投资人获得的担1保主要来自于应收账款转让后附随的担1保权利的转移,包括但不限于抵1押担1保、质押担1保、保证担1保或回购安排等。
   而在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下,保理公司转让给投资人的是应收账款的收益权,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仍然归保理公司所有,但保理公司可以通过承诺逾期回购的方式为其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向投资人提供增信。
2关于两种直接合作模式的选择适用
相比之下,应收账款转让模式则受限于其他因素。保理公司在选择适用两种模式时,不妨参考以下内容:
1)应收账款是否具备可转让性。保理公司与企业签署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中如明确约定保理公司不能转让应收账款的,建议采用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以免在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项下就转让应收账款事宜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企业担1保是否有效。如担1保方与保理公司存在任何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约定,或明确该等担1保仅针对保理公司提供,或明确约定一旦应收账款转让则担1保人不再承担担1保责任的,建议采用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以免因投资人的担1保落空而导致保理公司逾期回购的风险增大。
3)企业担1保变更是否便捷。虽如上文所述,附随应收账款的担1保在应收账款转让时一并转让,其效力不受是否完成物权公示的影响,但如果投资人提出要进行抵1押登记变更或者要求交付质押物的,保理公司应当配合完成相应手续。因此,从担1保变更是否便捷的角度出发,对于因投资人人数较多导致抵1押登记变更手续履行困难的情况,或者应收账款需要分拆转让而质押物难以分割的情况等,建议采用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模式,以免降低投资人的积极性。
(二)间接合作模式
保理公司自身不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 to p交易,而是以其掌握的客户资源向p to p平台推荐优质企业,该等经推荐的优质企业直接与投资人完成p to p交易的,为间接合作模式。根据企业完成的交易类型的不同,间接合作模式又可分为两类,企业作为借款人在p to p平台上向投资人贷1款或企业作为转让人在p to p平台上向投资人转让应收账款,即“借贷模式”和“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1借贷模式
借贷模式,是指通过保理公司推荐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自身名义向p to 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直接贷1款,以应收账款质押或企业自身财产提供企业担1保的模式。
2应收账款转让模式
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指通过保理公司推荐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转让人),将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获得的应收账款作为交易标的,转让给p to p平台上注册的投资人(受让人),向投资人提供应收账款逾期回购安排或以企业自身财产提供企业担1保的模式。
3对间接合作模式的解读
   对投资人而言,保理公司在间接合作模式之中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人。保理公司就相当于是一个居间人,主要任务就是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和业务优势为p to p平台筛选企业,将信用和还款能力俱佳的优质企业介绍给平台。也有保理公司会以担1保方的角色出现在间接合作模式中,为自身引荐的企业向投资人提供担1保。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借贷模式是p to p的常规交易模式,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是直接合作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模式的简化版,本文就不再赘述了。
   商业保理与p to p的恋爱道路才起步不久,有些问题需要时间去磨合,还有些问题需要时间去发现。希望p to p与商业保理能共同进步,健康发展,且行且珍惜。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