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的五大原则:
统一原则
统一(unity)也称为「一致」,与调和的意义相似。设计服装时,往往以调和为手段,达到统一的目的。良好的设计中,服装上的部分与部分间,及部分与整体间各要素-质料、色彩、线条等的安排,应有一致性。如果这些要素的变化太多,则破坏了一致的效果。形成统一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重复,如重复使用相同的色彩、线条等,就可以造成统一的特色。
加重原则
加重(emphasis)亦即「强调」或「重点设计」。虽然设计中注重统一的原则,但是过分统一的结果,往往使设计趋于平淡,能使某一部分特别醒目,以造成设计上的趣味中心。这种重点的设计,可以利用色彩的对照(如黑色洋装系上红色腰带)、质料的搭配(如毛呢大衣配以毛皮领子)、线条的安排(如洋装上自领口至底边的开口)、剪裁的特色(如肩轭布及公主线的设计),及饰物的使用(如黑色丝绒旗袍上配戴金色项链)等达成。但是上述强调的方法,不宜数法同时并用,强调的部位也不能过多,并应选择穿者身体上美好的部分,做为强调的中心。
平衡原则
平衡(balance)使设计具有稳定、静止的感觉时,即是符合平衡的原则。平衡可分对称的平衡,及非对称的平衡两种。前者是以人体中心为想象线,左右两部分完全相同。这种款式的服装,有端正、庄严的感觉,但是较为呆板。后者是感觉上的平衡,也就是衣服左右部分设计虽不一样,但有平稳的感觉,常以斜线设计(如旗袍之前襟)达成目的。此种设计予人的感觉是优雅、柔顺。此外,亦须注意服装上身与下身的平衡,勿使有过分的上重下轻,或下重上轻的感觉。
比例原则
比例(proportion)是指服装各部分间大小的分配,看来合宜适当,例如口袋与衣身大小的关系、衣领的宽窄等都应适当的比例,多适用于衣服上的设计。此外,对于饰物、附件等的大小比例,亦须重视。
韵律原则
韵律(rhythm)指规律的反复,而产生柔和的动感。如色彩由深而浅,形状由大而小等渐层的韵律,线条、色彩等具规则性重复的反复的韵律,以及衣物上的飘带等飘垂的韵律,都是设计上常用的手法。
服装的款式、色彩和面料是服装设计的三大基本要素。
服装的款式是服装的外部轮廓造型和部件细节造型,是设计变化的基础。外部轮廓造型由服装的长度和纬度构成,包括腰线、衣裙长度、肩部宽窄、下摆松度等要素。比较常见的轮廓造型有“a型、“x型、t型、h型、o型等。服装的外部轮廓造型形成了服装的线条,并直接决定了款式的流行与否。部件细节的造型是指领型、袖型、口袋、裁剪结构甚至衣褶、拉练、扣子的设计。
服装的色彩变化是设计中比较醒目的部分。服装的色彩比较容易表达设计情怀,同时易于被消费者接受。火热的红、爽朗的黄、沉静的蓝、圣洁的摆、平实的灰、坚硬的黑,服装的每一种色彩都有着丰富的情感表征,给人以丰富的内涵联想。除此之外,色彩还有轻重、强弱、冷暖和软硬之感等,当然,色彩还可以让我们在味觉和嗅觉上浮想联翩。
熟练掌握和运用服装面料特质是以未成熟的设计师所应具备的重要条件,设计师要体会面料的厚薄、软硬、光滑粗涩、立体平滑之间的差异,通过面料不同的悬垂感、光泽感、清透感、厚重感和不同的弹力、垂感等,来悉心体会其间风格和品牌的迥异,并在设计中加以灵活运用.
不同质地、肌理的面料完美搭配,更能显现设计师的艺术功底和品位。服装款式上的各种造型并不仅仅表现在设计图纸上,而是用各种不同的面料和裁剪技术共同达成的,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面料设计才会得心应手。
服装的款式、色彩和面料这三部分缺一不可,是设计师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对款式、色彩、面料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也一些程度能反映出一个设计师的审美情趣、品位和艺术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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