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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华超市浦江店
公司介绍
超市是联系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是产品流通的桥梁。为了构筑超市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让超市质量更放心,我们联华、华联、农工商超市,世纪联华大卖场,好德、快客、罗森、良友便利店在此郑重向全社会承诺:一、以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把保证产品质量作为超市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抓好质量基础管理,积极贯彻DB31/T286-2002《超市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力争门店经理、质量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不断建立、完善商品进场、配送、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规范操作,全面提高超市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二、建立进货索证和验货制度,严把进货质量关。一是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抓紧对面、米、植物油、酱油、醋等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产品的清理工作,保证从2004年1月1日起商场里不销售无“QS”标志的上述商品。二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努力发挥安全检测点及专门检测机构的监控作用,开展商品质量验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商品在销售期间的质量。三、建立商品计量监控制度,确保秤准量足。门店应当配备计量器具,方便消费者校验。经营性计量器具强检率达100%。称重商品按净含量计量。各门店应当对定量包装商品开展经常性的计量抽查,一经发现商品量短缺的,立即予以补足或者撤柜改正,做到不短斤缺两。四、建立定牌加工产品的质量跟踪制度,保证定牌产品质量。对定牌加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实物的内在质量,采取日常部分指标检验和定期全部指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对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定牌加工企业,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终止与其的定牌加工合同。五、建立商品质量监督快速反应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销售。一经获悉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信息,在第一时间转发所有门店和便利店,通知供货商,确保在接报后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撤下柜台,停止销售,减少不合格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滞留时间。坚决执行商品质量销售者先行负责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谨遵上述承诺,并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监督。同时,衷心希望广大同行共同行动起来,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上海产品和服务的信誉,让超市质量更放心。
联系人: |
黄强 先生 |
电话: |
0579-4253000 |
传真: |
579-4252068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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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322204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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