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5日),市食药监局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a级示范”餐饮单位,全市27家集体用餐配送和中央厨房获此称号。
据介绍,此次评选按照《苏州市集体用餐配送和中央厨房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将3年内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评选年度内无经查实的投诉举报,以及监督抽检情况作为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首次将实施 “五常”等规范管理、实施“明厨亮灶”、实现食材可溯、实现信息透明、实施自查自纠、合规检查为“合格”等“六要素”纳入评选必备条件。
经过严格评选,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鑫快餐配送部、苏州新绿色团膳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老平江食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名厨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获得2017年度苏州市“a级示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张家港市我爱我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香格里酒店有限公司、苏州鑫花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获得2017年度苏州市“a级示范”中央厨房名单。
(苏报融媒记者 金追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