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实名办税新政策,切实提高实名采集效率,2018年1月,开阳县国、地税局联合推行实名办税实施细则。
一是加购设备,夯实实名办税硬件设施。县国、地税局自行采购四台实名办税采集设备,安装于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后台,为前往大厅进行实名采集的纳税人提供便利。
二是明确分岗,同时采集。由县国、地税局四个税源管理部门、分局各派遣一名采集人员长期驻守岗位,分别通知采集所属部门的信息,做到一机一人,所有部门采集工作同时进行。三是前后协调,环节流畅。单独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不需再取号,纳税人直接前往后台办理,前台办理完其他业务的纳税人也可前往后台采集,前、后台相互协调,保证迅速采集。自开展实名办税以来,采集率由初期22%提升至67%,采集速度由初期较为缓慢到中后期稳步提升,采集效率大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