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财政局、农工办: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扶持特色田园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清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18〕12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7年扶持特色田园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清算资金75万元。资金通过2018年市与区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018年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30799)预算科目。
泰州市财政局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