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日,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万官大街通车状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泮河大街部分禁行路段作出调整,发布《关于调整泮河大街部分禁行路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通告》上了解到,泮河大街万官大街路口(含)以东至泮河大街老泰新路路口(含)之间的路段,允许中、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原禁行措施予以解除。
据了解,本通告事项自 2018 年 11 月 6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