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农工办,财政局:
根据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综改办《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改革试验重点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委农办〔2018〕38号、苏财农改办〔2018〕9号)精神,现下达2018年农村改革试验重点项目奖补资金(见附件)。资金通过2018年体制结算下达,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科目。
各区要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委农发〔2017〕4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试验目标任务,修改完善试验方案,细化落实重点项目,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如期完成试验任务,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省级重点项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改革试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改革试验直接成本的补助。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视频监管系统建设资金,主要建有实体交易市场的区及乡镇购置监控设备、储存设备、显示频等补助。各区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农村改革试验重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表
泰州市财政局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
2018年农村改革试验重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农村改革试验区
平台视频监管
系统建设
本次下达
海陵区
2
2
高港区
450
5
455
姜堰区
9
9
合 计
450
16
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