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玉刚 为创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城市形象,助力龙川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保障城市的道路畅通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龙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8月份开始针对“僵尸车”开展联合排查清理整治,现已清理“僵尸车”178辆。
一些长期停放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或路边,长期无人使用、落满灰尘的车辆,被市民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车辆长期无人看管,车况破旧不堪,既挤占公共交通资源,又影晌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龙川交警从8月份开始,全方位整治“僵尸车”,还广大市民个整洁、有序的通行环境。整治行动中,对车身满是灰尘、外观破烂、长期占道违停的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其系统查询比对后,要求有车主的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及时驶离;对于没有牌照无车主或有车主逾期未清理驶离的车辆,交警大队实施了强制拖离处理。对一些存在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僵尸车”依法作出处理。
通过依法有效清理一批长期占用道路停放的“僵尸车”,进一步强化了静态交通管理,切实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以来,交通大队共清理处理 178 辆。
据了解,产生“僵尸车”主要原因: 一是车辆长时间闲置不用,买了新车后,旧车随意长期停放,忘记处置。二是车辆临近报废或是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保养维修代价过高,衡量得失后,弃之不用。三是车辆来路不明。一些被盗、走私或来历不明的车辆,因为没有合法手续不能上路行驶,被遗弃在路边。
龙川交警部门为此提醒市民:对于不使用的车辆,请车主们不要长期停放在路边。不仅影响车辆通行,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僵尸车”长期不用易造成燃油泄漏,高温天气,还会使汽车自燃,且废弃车内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释放有气体,对人体及环境造成伤害;一些车辆有可能被陌生人开走修理后再次上路,因产权在车主名下,一旦发生事故原车主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交警部门提醒车主联系方式变更的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改,达到报废的车辆应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