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生〔2017〕10号《关于印发<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和松山湖发〔2018〕1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东莞松山湖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现已完成了2018年东莞松山湖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相关部门意见征询等工作。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及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资助名单有异议,可在10月17日前以电话、来访或书面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电话反映时须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不接受匿名反映;书面反映的,材料上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松山湖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769-26262673;来信地址:东莞松山湖礼宾路一号管委会b3栋301室;邮编:523808)
特此通知。
附件 2018年松山湖节能低碳专项资金资助计划表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