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禁区征求意见
2018/7/25 0:00:00发布35次查看
石岐区等10区镇拟划为首批“禁区”
近日,市环保局起草了《关于划定中山市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将石岐区、东区等10个区镇划为首批禁止使用区。上述区域内,将全天候禁止使用出厂设计或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记者从《通告》中了解到,我市第一阶段将石岐区、东区、火炬开发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南朗镇、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10个区镇划为全天候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低排放控制区),上述区域内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以柴油为燃料,相比常规道路交通工具功率更大,对环境的污染也更严重。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燃料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问题将逐渐凸显。
市环保局在《通告》起草说明中提到,由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长期以来处于监管空白,并没有形成相关管理机制。今后将通过在第一阶段实施过程中形成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管理措施后,根据我市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在第二阶段扩大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实施范围至全市域,从而进一步加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促进减少中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
《通告》正式实施后,各部门将根据低排放控制区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市环保部门将会同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对在低排放控制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法进行处罚。
目前,该方案正在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可于本月底前通过以下方式:
●邮件:179456458@qq.com
●传真:0760-8887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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