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全面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网上审理,近日,徐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项目采取前移关口、提前介入的审理模式,实现审计质量由事后监督向全程控制转变。
办法规定,审计组定期将反映审计过程和违纪违规行为事实的资料,上传OA网上审理平台,特殊情况下可汇总打包通过局内网或拷贝方式报送审理机构。对于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审计项目和异地审计项目,审计组在计划撤点前,要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审理机构,审理机构将委派两人以上的审理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审理,并参加撤点会。
办法明确,跟踪审理主要围绕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与充分性,审计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计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方面。重点关注有无以审计取证单代替直接证据,问题类取证要素是否齐全,有无问题事实、性质、后果和定性依据;审计工作底稿是否有审计结论,结论是否适当,法律、法规和标准引用是否适当;审计组三会是否按规定召开,并对审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审计通知书是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被审计单位等。
办法的出台,在推动审计行为规范化、审计程序合法化、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项目审理与项目审计同时启动、平行开展,对于审计证据不充分和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能够及时地补救,有效地降低了审计风险。使审理人员能够对审计事项、事实、数据形成准确、充分的理解,降低了不恰当审理意见出现的可能性,有效地提高了审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