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医管文〔2018〕69号
中心各管理部、相关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社保卡盗刷风险,前期我中心已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完成医保系统改造,2018年7月2日起将在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参保职工社保卡密码修改业务并启动刷卡购药密码验证试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务类型及医保应用
(一)业务类型
1、密码初始化:持有我市核发的社会保障卡的对象,其社保卡初始密码统一为888888,由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在社保卡系统中进行批量设置。
2、密码修改:适用于持卡人修改初始密码(参保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自行确定是否修改初始密码)或再次修改密码的情形。
3、密码重置:适用于持卡人忘记原密码,或修改密码时原密码连续输入错误次数超过6次的情形。
(二)医保应用
2018年7月2日起,持卡人使用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均需输入社保卡密码,医保系统将对刷卡结算时输入的社保卡密码进行校验。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职工进行医保刷卡结算时,应认真进行人卡核对,对于代为他人刷卡的,仍按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现行规定执行。
二、服务网点
经会商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海峡银行,将充分利用海峡银行、定点零售药店等网点,方便市民就近办理社保卡交易密码设置相关业务。
1、海峡银行网点:可为持卡人(仅限本人办理)提供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服务。其中:
办理首发卡或补换卡业务时,可一并进行密码修改。补换卡时若选择不重新设置密码的,则保留原密码;
持卡人忘记原密码的,或修改密码时原密码连续输入错误次数超过6次的,需提供社保卡、身份证,由海峡银行网点统一受理密码重置业务。
2、定点零售药店:限定为我市已开通视频监控系统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若持卡人使用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购药并要求修改社保卡密码的,定点零售药店应按本通知要求提供密码修改服务。
三、定点药店管理要求
(一)网点服务要求:未开通视频监控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办理密码修改业务。
(二)身份核验要求:密码修改原则上限定持卡人本人办理,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身份核验工作,确保人卡相符。持卡人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可由他人代办密码修改业务。代办时,除提供持卡人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外,还必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件原件,并由办理密码修改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统一登记备查。
(三)安全管理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办理密码修改业务时,办理人应提交实名制登记的手机号码(目前暂限定为省内手机号码,不包括170、171等非实名制登记的号段,今后逐步放宽至省外手机号码)。医保系统将通过短信平台发送验证码至办理人的手机进行校验(验证码5分钟内有效),以确保社保卡密码修改的安全性。
修改密码时原密码连续输入错误次数最大为6次(含6次),超过6次后密码锁定,医保系统将自动提示当事人到海峡银行网点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四)安全提示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应告知参保职工,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键盘, 并妥善保管好本人的交易密码,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其它事项
(一)强化部门信息数据共用共享。我中心已协同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完成医保系统、社保卡系统的密码同步改造,支持参保职工办理社保、医保业务的“一码通用”功能。
(二)公开业务办理网点基本信息。提供社保卡制发卡以及密码修改、密码重置服务的海峡银行网点,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福建海峡银行零售金融”官方微信订阅号查询。为使用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购药的对象提供社保卡密码修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网点,可通过“福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便民查询—公共服务—医药机构)进行查询。
(三)统一医保业务问题受理渠道。各定点零售药店涉及办理社保卡密码修改业务的相关事宜,可拨打968906进行咨询。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