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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法务部
公司介绍
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六年,原为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直属国资律师事务所,二OOO年十二月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拥有一批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知名律师。金河所集专业化、现代化、综合性于一体,主要从事企业股份制产权界定、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经贸商务、民事、行政、刑事等广泛领域的各项代理、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常年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多年来参加千余起各类案件的审理,并成功代理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曾被省内报刊多次报道,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赢得委托人高度的信赖和良好的职业信誉。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始终奉行“优质服务、信誉第一”的宗旨,多年来为客户提供热忱、高效、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河全体律师坚定地认为,经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创造更多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
联系人: |
辽宁张剑律师先生 |
电话: |
024-23908578 |
传真: |
024-23908578 |
地址: |
辽宁 沈阳市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50号集智大厦1011号 |
邮编: |
110001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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