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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亿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介绍
我公司是台湾日光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域总代理。主营照明节电装置、各种节能灯具等环保产品。其中“智能型高效电子节能器”是我公司目前代理的一款最新高科技节能产品。广泛用于路灯高压钠灯节能。突破了以往靠降低电压实现节电的落后方式,开创了稳定电压降低电流实现节电新途径。该产品已通过国家电光源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严格检验。节电效果显著,在亮灯10小时情况下节能率为59.21%。采用这种产品,不改变原有照明线路,只需替换原有照明器具中的镇流器、触发器、电容等又节约大量消耗和维护费用。使用该节能器能有效提高功率因素降低线路损耗,有效控制电磁传导对电网的干扰,保护电网消除电污染。该产品还可通过智能照明控制,实现分时段调光照明。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电子节能产品,是路灯节电首选。
该产品营销主要采取区域经销的形式,设立各区域经销商,还可采取其他经销模式。不收取加盟费,零风险运营。有意向代理加盟者,可在区域内开发用户,首先进行样机安装进行节能效果实际测试。其测试用节电产品由我公司负责提供(需付部分押金),代理商要严格按着规定的测试规程进行测试,我公司派技术人员前往指导、协助测试并帮助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测试结果、改造方案出来后加盟商再做选择,从而最大限度保障加盟商利益。
亿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与代理商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对“智能型高效电子节能器”采取A、B、C三级区域代理模式。
A级区域代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办公场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做A级代理。1、代理商按合同价格从我公司进货,销售价全国统一。 2、代理商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人事、经营、销售、仓储成本、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代理商自行负责。3、货款分期结算。定货环节代理商先交付整单货款的35%,货到后再交付60%,余下5%质量保证金两年后交付。
B级区域代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金实力一般、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可做B级代理:1、代理商无需进货,但要垫付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代理商负责催要货款。3、对代理商实行酬金制。分期回款的我公司按回款额以每台300元支付酬金。一次性全额回款的按回款额每台400元支付酬金。
C级区域代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资金实力、无办公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可做C级代理。1、代理商具备一定的营销能力,无条件接受我公司的领导。2、代理商只负担测试所发生的测试费用,其他费用由公司负担。3、对代理商实行酬金制。如分期回款按回款额每台100元支付酬金。如全额回款按回款额每台150元支付酬金。
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和洽谈。
联系人: |
徐晓东
女士
(经理) |
电话: |
0454-8232526 |
传真: |
0454-8229099 |
地址: |
黑龙江
佳木斯市前进区
佳木斯长安路2666号 |
邮编: |
154002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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