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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曼士德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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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灵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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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家专业从事酒类贸易的进出口企业,是国际知名品牌“台湾高粱酒”系列产品的直接进口商,同时代理多项国际知名品牌的酒类进口。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进出口业务团队及酒类营销机构。厦门曼士德贸易有限公司是台湾烟酒公司台湾高粱酒及台湾福星利华系列高粱酒中国总代理,

台湾专卖事业起源于日治时代,民国前14(1898)年,台湾总督府除维持原有之鸦片专卖,并扩大专卖项目,先后实施食盐与樟脑专卖,并于民国前11(1901)年1月合并原有之台湾制药所、台湾盐务局及台湾樟脑局,成立「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台湾总督府复分别于民国前7(1905)年及民国11(1922)年将香烟及酒类纳入专卖范围,31(1942)年将火柴、度量衡收归专卖,32(1943)年石油亦规定为专卖品。是以,台湾光复前之专卖品计有香烟、酒类、鸦片、食盐、樟脑、火柴、石油及度量衡等8项。
  民国34(1945)年台湾光复后,政府为确保财源,减少人民税负,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决定继续实施专卖制度,改组为「台湾省专卖局」,业务范围缩小为烟、酒、樟脑、火柴、度量衡5项。36(1947)年再改组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直接隶属台湾省政府,专卖业务缩减为烟、酒、樟脑3项,40(1951)年修正组织规程,改隶台湾省政府财政厅,为省属三级机构,迨至57(1968)年樟脑专卖业务终止,公卖局业务仅保留烟、酒2项。
烟酒公卖局为烟酒产、运、销一贯作业之机构,负责产销烟酒,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并执行烟酒专卖法令,辖属机构、烟酒配销单位及经许可之零售商遍布台湾各地,营销网络极为健全,经营烟酒公卖所获利益均缴交国库,兼具经济与财政双重任务;历年来经营着有绩效,公卖利益缴库数恒占全国赋税收入之枢纽地位。
  依据「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台湾省烟酒公卖局自88年7月1日起改隶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财政部,继续执行烟酒行政管理业务及烟酒产销业务。近年来,为因应国际化、自由化,政府研议废除烟酒专卖,开放烟酒产制,先后公布「烟酒管理法」及「烟酒税法」,并自91年1月 1日起实施,废止专卖制度,烟酒回归税制。
「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条例」于91年4月25日经立法院通过,并于91年5月15日奉  总统公布,烟酒公卖局遂于91年7月1日改制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
面对烟酒产销自由化之市场竞争,本公司秉持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提供优良产品,善尽社会责任,致力成为一充满活力及具高竞争力之营销企业。

台湾福星利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生产高粱酒已经有多年的历史,特选高粱原料,引用优质水源,加上台湾顶级酿酒师傅的专业工艺,酿造出清香独特、口感香醇甘冽的台湾高粱酒。经数十年来的精深研发和不断投入,福星利华系列高粱酒的醇正清香、柔顺净爽、余韵悠长的特色,将饮酒的感官享受提升至最高点。
    福星利华生产的系列高粱酒正式进驻大陆,现面向全国诚征省市经销商及加盟店,让祖国大陆人民都能分享到醇正清香的【台湾原瓶进口的正宗台湾高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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